网上有关“包青天是哪个朝代的人?”话题很是火热,小编也是针对包青天是哪个朝代的人?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,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,希望能够帮助到您。
包拯 (包青天)
包拯(999-1062)自希仁,芦洲合肥人(安徽合肥),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。
中进士后,因父母年事已高,不忍远去为官,直到双亲相继去世,守孝完毕,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,期间长达十年之久,故以孝闻于乡里。
宋景佑四年(1037),任天长(安徽天长)知县,颇有政绩。任满后,调任知端州(广东肇庆)。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,又改监察御史,为「言事官」,对处事不当,行事不法的官僚,都可以进行弹劾。为惩治贪官,自庆历四年(1044)廿八月,他向仁宗上疏《乞不用赃吏》,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,而天赃则是「民贼」。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,揭露他「心同蛇蝎」,残害百姓。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。皇佑二年(1050)至三年间,包拯知谏院,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,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,震动朝野。
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,先后出任京东,陜西,河北等路转运使,每至一地,都以减轻民间负担、改革弊政、发展生产为己任,提出了「宽民利国」的经济思想。多次为了国家大事,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,论斥权幸大臣,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,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。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,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,时刻警惕,以国家大事为重。请求仁宗虚心纳谏,分辨是非,不要搞「先入为主」,偏听偏信,而要爱惜人才,除去苛刻,严正刑禁,禁止妖言邪说,不随意大兴土木,如此等等,朝廷多采纳施行。
嘉佑元年(1056)年十二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,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,至三年六月离任,前后只有一年有余。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,治理得井井有条。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,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,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。
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,铁面无私,敢于碰硬,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,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。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,亲切称呼他为「包特制」。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」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。
宋嘉佑六年(1061),他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「京师吏民,莫不感伤,叹息之声,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。」朝廷赠官吏部上书,有「奏仪」十五卷传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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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者:二十九军 - 秀才 三级 4-27 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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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 a410094675 - 试用期 一级
hjh
评论者: 车价 - 见习魔法师 二级
Thank you!
评论者: 白雪灵珠 - 试用期 一级
其他回答共 5 条
我是图书馆工作的,有一本书叫中国名人大全,里面应该有。
回答者:shadatou - 魔法学徒 一级 4-27 14:49
包拯 (包青天)
包拯(999-1062)自希仁,芦洲合肥人(安徽合肥),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。
中进士后,因父母年事已高,不忍远去为官,直到双亲相继去世,守孝完毕,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,期间长达十年之久,故以孝闻于乡里。
宋景佑四年(1037),任天长(安徽天长)知县,颇有政绩。任满后,调任知端州(广东肇庆)。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,又改监察御史,为「言事官」,对处事不当,行事不法的官僚,都可以进行弹劾。为惩治贪官,自庆历四年(1044)廿八月,他向仁宗上疏《乞不用赃吏》,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,而天赃则是「民贼」。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,揭露他「心同蛇蝎」,残害百姓。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。皇佑二年(1050)至三年间,包拯知谏院,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,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,震动朝野。
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,先后出任京东,陜西,河北等路转运使,每至一地,都以减轻民间负担、改革弊政、发展生产为己任,提出了「宽民利国」的经济思想。多次为了国家大事,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,论斥权幸大臣,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,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。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,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,时刻警惕,以国家大事为重。请求仁宗虚心纳谏,分辨是非,不要搞「先入为主」,偏听偏信,而要爱惜人才,除去苛刻,严正刑禁,禁止妖言邪说,不随意大兴土木,如此等等,朝廷多采纳施行。
嘉佑元年(1056)年十二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,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,至三年六月离任,前后只有一年有余。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,治理得井井有条。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,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,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。
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,铁面无私,敢于碰硬,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,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。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,亲切称呼他为「包特制」。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」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。
宋嘉佑六年(1061),他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「京师吏民,莫不感伤,叹息之声,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。」朝廷赠官吏部上书,有「奏仪」十五卷传于世。
回答者:别人叫我处男 - 总监 八级 4-27 20:38
包拯 (包青天)
包拯(999-1062)字希仁,芦洲合肥人(安徽合肥),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。
中进士后,因父母年事已高,不忍远去为官,直到双亲相继去世,守孝完毕,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,期间长达十年之久,故以孝闻于乡里。
宋景佑四年(1037),任天长(安徽天长)知县,颇有政绩。任满后,调任知端州(广东肇庆)。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,又改监察御史,为「言事官」,对处事不当,行事不法的官僚,都可以进行弹劾。为惩治贪官,自庆历四年(1044)廿八月,他向仁宗上疏《乞不用赃吏》,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,而天赃则是「民贼」。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,揭露他「心同蛇蝎」,残害百姓。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。皇佑二年(1050)至三年间,包拯知谏院,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,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,震动朝野。
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,先后出任京东,陜西,河北等路转运使,每至一地,都以减轻民间负担、改革弊政、发展生产为己任,提出了「宽民利国」的经济思想。多次为了国家大事,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,论斥权幸大臣,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,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。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,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,时刻警惕,以国家大事为重。请求仁宗虚心纳谏,分辨是非,不要搞「先入为主」,偏听偏信,而要爱惜人才,除去苛刻,严正刑禁,禁止妖言邪说,不随意大兴土木,如此等等,朝廷多采纳施行。
嘉佑元年(1056)年十二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,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,至三年六月离任,前后只有一年有余。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,治理得井井有条。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,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,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。
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,铁面无私,敢于碰硬,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,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。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,亲切称呼他为「包特制」。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」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。
宋嘉佑六年(1061),他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「京师吏民,莫不感伤,叹息之声,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。」朝廷赠官吏部上书,有「奏仪」十五卷传于世。
回答者:杭后_西安 - 助理 二级 4-28 16:07
包拯 (包青天)
包拯(999-1062)自希仁,芦洲合肥人(安徽合肥),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。
中进士后,因父母年事已高,不忍远去为官,直到双亲相继去世,守孝完毕,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,期间长达十年之久,故以孝闻于乡里。
宋景佑四年(1037),任天长(安徽天长)知县,颇有政绩。任满后,调任知端州(广东肇庆)。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,又改监察御史,为「言事官」,对处事不当,行事不法的官僚,都可以进行弹劾。为惩治贪官,自庆历四年(1044)廿八月,他向仁宗上疏《乞不用赃吏》,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,而天赃则是「民贼」。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,揭露他「心同蛇蝎」,残害百姓。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。皇佑二年(1050)至三年间,包拯知谏院,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,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,震动朝野。
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,先后出任京东,陜西,河北等路转运使,每至一地,都以减轻民间负担、改革弊政、发展生产为己任,提出了「宽民利国」的经济思想。多次为了国家大事,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,论斥权幸大臣,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,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。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,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,时刻警惕,以国家大事为重。请求仁宗虚心纳谏,分辨是非,不要搞「先入为主」,偏听偏信,而要爱惜人才,除去苛刻,严正刑禁,禁止妖言邪说,不随意大兴土木,如此等等,朝廷多采纳施行。
嘉佑元年(1056)年十二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,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,至三年六月离任,前后只有一年有余。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,治理得井井有条。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,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,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。
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,铁面无私,敢于碰硬,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,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。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,亲切称呼他为「包特制」。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」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。
宋嘉佑六年(1061),他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「京师吏民,莫不感伤,叹息之声,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。」朝廷赠官吏部上书,有「奏仪」十五卷传于世。
回答者:天上掉下来馅饼 - 魔法学徒 一级 4-28 18:22
包拯 (包青天)
包拯(999-1062)自希仁,芦洲合肥人(安徽合肥),北宋天圣五年(1027)进士。
中进士后,因父母年事已高,不忍远去为官,直到双亲相继去世,守孝完毕,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,期间长达十年之久,故以孝闻于乡里。
宋景佑四年(1037),任天长(安徽天长)知县,颇有政绩。任满后,调任知端州(广东肇庆)。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,又改监察御史,为「言事官」,对处事不当,行事不法的官僚,都可以进行弹劾。为惩治贪官,自庆历四年(1044)廿八月,他向仁宗上疏《乞不用赃吏》,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,而天赃则是「民贼」。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,揭露他「心同蛇蝎」,残害百姓。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。皇佑二年(1050)至三年间,包拯知谏院,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,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,震动朝野。
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,先后出任京东,陜西,河北等路转运使,每至一地,都以减轻民间负担、改革弊政、发展生产为己任,提出了「宽民利国」的经济思想。多次为了国家大事,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,论斥权幸大臣,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,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。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,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,时刻警惕,以国家大事为重。请求仁宗虚心纳谏,分辨是非,不要搞「先入为主」,偏听偏信,而要爱惜人才,除去苛刻,严正刑禁,禁止妖言邪说,不随意大兴土木,如此等等,朝廷多采纳施行。
嘉佑元年(1056)年十二月,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,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,至三年六月离任,前后只有一年有余。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,治理得井井有条。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,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,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。
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,铁面无私,敢于碰硬,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,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。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,亲切称呼他为「包特制」。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「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。」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。
宋嘉佑六年(1061),他官至枢密副使,次年五月病逝,「京师吏民,莫不感伤,叹息之声,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。」朝廷赠官吏部上书,有「奏仪」十五卷传于世。
包拯(999-1062),字希仁,庐州(今安徽合肥)人,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、政治家。 仁宗天圣间进士。做过知县、知州。任监察御史时,建议选将练兵,以御契丹。后任 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、权三司使,官至枢密副使。知开封府时,以谦洁著称, 执法严峻,不畏权贵,当时称为“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”。他晚年在家里立了一块 石碑,上刻《戒廉家训》道:“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者···非吾子若孙也。”他 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,过去小说、戏曲多取为题材。元杂剧已有《陈州粜米》等作品 。以后流传日广,形成丰富的传说。遗著有《包孝肃奏议》。
刘天振人物简介
前天刚到家,昨天参加婚礼,所以又拖到周一才写读书总结。
上周进度缓慢地读完了先生的《唐律初探》。氏著写于上世纪八十年代。那时恢复法制建设没有多久,对于古代中国法还存在意识形态浓烈的偏见。杨先生此时以谨慎的笔触揭示唐律中的可取之处难能可贵。
此书不厚,仅二百来页,是论文集的形式。首先是反驳仁井田升先生“《唐律疏议》为开元律疏而非永徽律疏”的论断,提出《唐律疏议》确为永徽律疏的证据。其次,杨先生大略介绍唐律的内容,唐律的特点,唐律对前代的继承,唐律对宋元明清的影响,唐律对周边国家的影响,唐律的可取之处。杨先生对唐律的判断,以现在的观点来看,确实存在不当之处。但是,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局限。杨先生对唐律的认识虽有囿于意识形态与材料的限制,却是那是重拾法制建设,重新审视中国古代法律的先生。
后记中,先生后人杨象甫先生怀念先父杨先生生前研究学术的场景。先生对唐律的研究,或早或晚将会被后学者所超越。先生研习唐律的精神也定随着对法史的研究恒久流传。
方慧的人物介绍
刘天振
刘天振,男,1968年生,山东巨野县人。200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,获文学博士学位。现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:宋元明清文学、古代小说与传统文化。近年于《南开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、《复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戏剧艺术》、《明清小说研究》、《红楼梦学刊》、《齐鲁学刊》等报刊发表论文40余篇,部分论文曾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转摘、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。出版专著《明代类书体小说集研究》、《明清江南城市商业出版与文化传播》、《明代通俗类书研究》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。
中文名:刘天振
国籍:中国
出生日期:1968.02
职业:教师
毕业院校:南京大学
主要成就:于《南开学报》、《复旦学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等发表论文40余篇。出版专著《明代类书体小说集研究》等3部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。
代表作品:专著:1.《明代类书体小说集研究》。2.《明清江南城市商业出版与文化传播》。3.《明代通俗类书研究》;主持课题:1.《文献学视域中的明代文言小说汇编研究》,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(13BZW078)。2.《明代类书体小说集研究》,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(10YJA751046)(2010-2013)。
性别:男
个人简介
刘天振,男,1968年生,山东巨野县人。200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,获文学博士学位。现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:宋元明清文学、古代小说与传统文化。近年于《南开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、《复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戏剧艺术》、《明清小说研究》、《红楼梦学刊》、《齐鲁学刊》等报刊发表论文40余篇,部分论文曾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转摘、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。出版专著《明代类书体小说集研究》、《明清江南城市商业出版与文化传播》、《明代通俗类书研究》。近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项。
专著
合著
《中国古代小说戏曲论稿》,人民日报出版社2006年6月。
主持课题
1.《文献学视域中的明代文言小说汇编研究》,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(13BZW078),已结题
2.《明代类书体小说集研究》,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(10YJA751046)(2010-2013),已结题
3.《明代通俗类书研究》,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N03WX11)(2003-2005)已结题
4.《明清江南城市商业出版与文化传播研究》(06JDJN010YB)(2006-2008),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,主持,已结题
5.《类书与文言小说总集的编纂》(2003-2005),浙江师范大学,主持,已结题
6.《文学提高班课程设计探索》(2005-2006),浙江师范大学,主持,已结题
7.《论胡凤丹的文学成就》(YB66)(2009-2010),金华市社科联,主持,已结题
8.《略论明代日用类书中的诗》(SKYB200717)(2008-2009),浙江师范大学,主持,已结题
9.《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指导策略新探》(2007-2008),浙江师范大学,主持,已结题;
主要论文
1.“小说家”视域下《说类》性质初探《明清小说研究》2014年第2期。
2.明清江南戏曲选本刊行概况及地域文化特色
《中国越学》第5辑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0月版。
3.略论明代江南所刊路程指南之编写体例
——以《一统路程图记》和《士商类要》为考察中心
《江南文化研究》第6辑(首届江南文化论坛专辑),学苑出版社2012年12月版,P448-459.
4.《广博物志》小说性质探论
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编《中国文学研究》第二十辑,
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。
5.士风、学风、藏书风转变造就的文学奇观
——明代中后期文言小说汇编繁盛原因新探
《南开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2012年第5期,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13年第3期转摘
6.明清时期《水浒传》研究方法及其现代承传
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12年第2期
7.论王圻《稗史汇编》之编撰及其“史稗一体”观
《复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11年第4期,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11年第12期转摘
8.新时期以来《水浒传》简本系统研究述略(1/2)《现代语文》2011年第25期
9.《水浒传》中“十字坡”“野猪林”与莘县地域文化之关系(2/2)
《现代语文》2011年第25期
10.明代日用类书编辑艺术及民间知识传播
《中国科技史杂志》2011年第32卷
11.类书体例与明代的类书体文言小说集
《明清小说研究》2010年第三期
12.明刊日用类书所辑诗歌初探《齐鲁学刊》2010年第三期
人大复印资料《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》2010年第9期全文转载
13.早期南戏与民间生活伦理《戏剧艺术》2010年第4期
14.宋元南戏与民间生活伦理《山东师范大学学报》(人文社科版)2010年第三期
15.论《青琐高议》中帝王故事的世俗化倾向
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09年第6期
16.略论明代日用类书中的诗
《明代文学论集》,海峡文艺出版社2009年6月版,页525-537.
17.20世纪以来《水浒传》人物绰号研究述略
《水浒争鸣》第十一辑,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10月版,页679-695.
18.论明代后期“通俗类书”性质的嬗变——以《燕居笔记》版本演变为考察线索
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心编《中国古代小说研究》第三辑,
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版,第254-261页。
19.《水浒传》“农民起义”说形成的历史根源
《文史知识》2008年第12期,第145-150页
20.《水浒传》版画插图研究述略
《水浒争鸣》第十辑,崇文书局2008年10月版,页437-449.
21.试论明清时期散文体蒙学读物的编辑艺术
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08年第1期
22.从家书活套透视明代后期家庭伦理危机《齐鲁学刊》2007年第6期
23.试论明代民间类书中歌诀的编辑功能《中国典籍与文化》2007年第3期
24.《水浒传》“农民起义”说与的学术命运
《海南大学学报》(人文社会科学版)2007年第1期
25.民间类书与明清小说《光明日报》2006年11月3日第七版“文化周刊”
26.论《水浒传》“农民起义”说形成的历史根源
《菏泽学院学报》2006年第6期
27.论胡应麟研究之贡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2006年第3期
28.20世纪研究方法的回顾与检讨《菏泽学院学报》2006年第3期
29.“两种说”与“两截说”论争述评
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2005年第1期;
30.从“通俗类书”生产看明代后期江南出版业的商业化
收入梅新林陈国灿主编《江南城市化进程与文化转型研究》一书,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
31.20世纪《荡寇志》研究的回顾与检讨《绍兴文理学院学报》2005年第5期
32.陈老莲研究述略《绍兴文理学院学报》2004年第6期
33.类书与文言小说总集的编纂
《华中科技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,2003年第5期
34.类书编纂与章回小说的标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,2003年第4期
35.试论宋懋澄小说的纪实性《齐鲁学刊》2002年第3期,页22-25
36.宋懋澄和他的纪实小说《古典文学知识》2001年第5期,页50-54
37.唐传奇叙事视角艺术及其叙事文体的独立《北方论丛》2001年第2期,第90-94页
人大复印资料《中国古代、近代文学研究》2001年第7期全文转载,页34-38
38.是妙笔还是败笔《红楼梦学刊》2001年第1期,第318-326页
39.从唐人传奇到《聊斋志异》看文言小说“叙述者”的变异《蒲松龄研究》1999年第3期,
从唐人传奇到《聊斋志异》看文言小说“叙述者”的变异(续)《蒲松龄研究》2000年第1期,
页码分别为17-20,33-40
40.梦幻的真实心灵的折光——对《南柯太守传》的新解读,《语文函授》1998年第5期,
p6-8.(ISSN1002-5251/CN37-1087/G4)
早年杂文创作
1.求职成功的关键——个人高素质
《人才》杂志1997/10,P19.(ISSN1004-4647/CN32-1290)
2.素质教育呼唤新的评价体系《联合报》1997年9月15日第3版
3.谁改换换“脑筋”〈〈联合报〉〉1997年1月20日第4版
4.“咨询”为何遭冷落〈〈大众日报〉〉1990年10月7日第2版“大家谈”栏目
5.也说“墙倒众人推”〈〈山东法制报〉〉1989年12月13日第1版
1982年毕业于昆明师范学院历史专业,同年考入云南大学历史系攻读硕士研究生,师从著名民族学家江应梁教授攻读中国民族史,1985年获硕士学位后继续师从江应梁教授攻读博士学位,1987年获中国民族关系史博士学位。1987年至1995年在《思想战线》编辑部工作,1995年至今在云南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现任法理学、法史学教研室主任、法理学、民族法学硕士生导师、民族法学博士生导师,自2001年起招收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。方慧教授在从事学术过程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,主持国家级、省级课题八项,其中六项已经顺利结题,并公开出版。正在主持二项国家级课,其中“元明清时期国家政权与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互动关系研究——以法律变迁为中心的考察”是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方面的前沿代表之一。出版独著3部、著作5部(主编、第一署名人),在国家级和省级核心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,计70余万字。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和《高校文科学报文摘》摘要介绍。2001年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优秀教师。2006年被表彰为全国师风师德标兵;云南省十佳师风师德标兵。曾多次前往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调查。近年在少数民族法制史、民族法和少数民族法律史料等方面皆有重要文章和著作出版。其中代表文章有《云南少数民族文物法律保护的问题与思考》,《民族研究》(2000.4),《论清末民初宪政中民族观的变化》,《民族研究》(2006.6)《略论元代在云南的经济法制措施》,《云南社会科学》(1996.5),《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保护刍议》,《中央民族大学学报》(2000.3),《滇国法制初探》,《思想战线》(2003.2)等;代表著作有:《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研究》(第一署名人),民族出版社2002年出版,编著《二十五史中的少数法律史料辑要》,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,主编《云南法制史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,主编《彝族法律文化研究》,民族出版社2005年出版,主编《少数民族地区习俗与法律的调适——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个案研究》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等。
《二十五史中的少数民族法律史料辑要》获国家民委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,《云南法制史》获第三届郭沫若历史学三等奖。2006年7月始任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法学系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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